关于组织申报司法部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01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门:

根据司法部公告(第182号)的要求,我校组织申报司法部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在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适当兼顾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理论研究和有前瞻性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学科研究、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

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范围

我校在职人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3.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中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9年8月15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需提供主持人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一份;申请中青年课题者,须提供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各一份。没有证书或任免文件者,需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

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

3.申请课题,原则上课题组不少于两人、不超过六人(主持人除外);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4.专项任务课题的申请者须自筹3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不含出版经费),并附经费资助单位的证明材料。

5.课题题目:《课题指南》为课题的研究范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题目原则上从《课题指南》中选定,也可对申报题目作适当调整;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课题指南》限制;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题目可以自拟。

6.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7.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须正式出版,并标注司法部课题项目名称且为唯一标注;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重点课题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其他课题须2篇以上;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的,须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采用证明。

8.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9.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1)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科技部等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

(2)正在承担中国法学会批准的同一或类似课题研究内容的课题负责人。

(3)曾经主持司法部课题被撤项未满两年的课题负责人。

10.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司法部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两年内无资格申报司法部课题。

四、所需材料

1.《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其中1份复印件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申报材料使用WORD文档、A4纸打印。

2.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申请中青年课题者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报汇总表1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五、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

联系人:韩宗银 联系电话:2322581,663959(短号);邮箱:hanzy2013@zjhu.edu.cn 

附件1:temp_18080117558962.doc 

附件2:temp_18080117553372.doc

附件3:temp_18080117556839.xls

附件4:temp_18080117568981.doc                                                              

                             人文社科处

                                                                                        2018年8月1日